
中院开审厦门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 一老板遭判刑
2018
06/08
10:03
大闽网
走私数百吨“洋垃圾”,公司被罚老板获刑
6月5日,厦门中院还公开宣判了一起因走私“洋垃圾”引发的生态环境案件。
这起案件,一共有两个被告。其中,被告人俞某是被告厦门某商务公司的负责人。2017年初,经俞某决定,其负责的商务公司向意大利某公司协议购买了3柜共计58.8吨的牛皮革边角料。其中部分在厦门海关现场查验时,被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而被当场查获。随后,俞某更换了委托的代理报关单位后,再次以相同的方式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2柜同批次牛皮革边角料。但是,在通关过程中又被厦门海关当场查获,共计41.98吨。
此外,该商务公司向意大利某公司购买的另14柜同批次货物,净重共计296.5吨,运抵厦门口岸时,最终因本案案发未得逞。
经鉴定,上述被厦门海关缉私局查扣的货物及已到港尚未完成申报的14柜牛皮革边角料,均属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
案件审理期间,俞某的配偶自愿代俞某向法院预缴人民币1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支付被告公司的罚金,并代俞某自愿缴纳环境修复公益赔偿金5万元。
6月5日,厦门中院经审理认定,该商务公司犯走私废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俞某犯走私废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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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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