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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三明市医保相关服务的公告

2021
10/11
16:53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医保信息平台要在全国落地应用。在新旧信息平台切换期间,全市医保业务暂停办理,敬请广大参保群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停机时间

2021101220:002021101906:00

 

停机期间

暂停所有渠道医保业务办理

暂缓参保人就医购药结算服务

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

开机时间发生变化的

将另行通知

 

停机业务安排

1)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期间,需开展新平台上线部署、网络检查、数据迁移、政策配置等工作,暂停所有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业务,暂停所有医疗保险费用(含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会职工医疗互助等)的结算和支付,暂停所有手工报销录入、医保基金支付业务和其他医保服务,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均不能开展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2)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本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入院的,若已达到出院标准,应于101220:00前办理出院结算;若未达到出院标准的,根据病情需要继续治疗,开机后办理出院手续时应按新编码传输信息。严禁定点医疗机构以新平台上线为由分解住院或拒绝收治病人。

3)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刷卡结算。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刷卡结算的,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等资料到参保地市医保中心(管理部)窗口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医保业务怎么办?

 

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拟于101220时起暂停医保系统和医保服务,并于10196时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

 

新平台上线初期,在地方化改造过渡期间,由于系统端口对接、技术调试等原因,可能出现运行不稳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部分医保服务暂无法开展,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业务、结算医疗费用存在偏差、救助待遇支付不准确等情况,出现以上问题怎么办?

 

不用着急!三明医保制定了如下措施:

 

一、暂停网办、掌办业务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网办、掌办业务,包括“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三明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e三明”APP、“闽政通”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有关医保服务,参保单位、个人网上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待系统地方化改造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业务。

二、实行业务“延期办”

(一)系统调试过渡期间,实行医保业务“延期办”,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待新平台完善后,仍按政策规定办理。为防止窗口人员聚集,建议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申报(新系统正常使用时,将另行向社会通告)。 

(二)属于参保单位和个人原因影响医保待遇的,仍按政策规定办理。

三、部分业务处理办法

(一)关于医保基金征缴经办业务

1、医保在职转退休

部分参保人员于202110月份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在职转退休手续无法办理,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①保费被多征收的,退还多征收的部分;②产生医疗费用的,按退休人员待遇给予补差;③退休待遇延后的,正常享受退休待遇并重新计算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个账划拨金额。

2、医保减员停保

对无法及时减员停保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应退还多征收部分,因死亡无法及时减员的退休人员从死亡次月追回多划拨个人账户。

3、新生儿参保

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因系统原因缴费延误超过90天的,在参保缴费后,因系统原因延误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可按规定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4、用人单位延期缴费

用人单位已连续三个月未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系统切换后确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在系统恢复后当月缴纳费用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5、转移接续

转移接续人员或续保人员,因系统调试无法补缴三个月内医保及生育保费,导致中断超过三个月的,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6、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因系统切换无法银行代扣职工医保费的,在系统恢复后进行补扣,因系统原因未代扣到职工医保费超过3个月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7、新入学大学生参保

20219月新入学大学新生,因受系统调试影响延迟参保,已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可从20219月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关于医保待遇经办业务

1.医疗费结算

因系统调试造成医保待遇无法结算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系统恢复后可在原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补刷卡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可持医保卡、就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等资料到医保管理部门窗口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2.特殊病种备案

系统调试期间,参保人员可持门诊特殊病种备案表(加盖医院章)到参保地医保管理部门或医院医保服务站窗口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按医院认定时间予以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3.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

在新系统完善前,暂停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及结算,系统调试期间参保人员可先行垫付,出院后携相关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4.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实时刷卡人员,无法正常核定生育津贴待遇的,暂时延后办理,待新系统完善后统一办理。未刷卡结算的,参保女职工在出院结算后持相关材料至参保地手工零星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

 

在切换国家平台调试期间,如出现其他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的情形,三明医保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平台技术公司沟通协调,督促协调完善新系统,待新系统完善后进行补办,确保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给广大参保群众和参保单位带来的影响和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重要通知

 

附:三明市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来源:综合三明医疗保障

 

 

 

 

 

宁化医疗保障局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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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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