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已销户客户预收电费清退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电力供应管理,规范用电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电力供应合同规定,现对已销户仍有预收电费用户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旨在保障用户的知情权,确保相关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以下是本次公示的详细内容:
一、公示依据及内容
依据国家电网企管(2019)132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会计基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挂帐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应分析成因,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结转营业外收入。
经过系统梳理与排查,用户户号:3501753074812,户名:张林辉,账户余额10.86元,户号:3507656551782,户名:宁化县聚森环保有限公司,账户余额9.92元,供电公司已联系以上两户用户,用户表示放弃余额,用户账户余额已挂帐满一年,符合结转营业外收入条件,供电公司将在公示期满后将以上两户用户的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为期30日。在公示期间,若上述用户存在异议或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供电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我们重新核实处理。
四、联系方式
如对该公示事项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
翠江8230685、湖村8230709
石壁8230671、济村8230637
安远8230707、水茜8230615
治平8230692、中沙8230629
泉上8230639、淮土8230675
安乐8230706、曹坊8230682
服务时间为[非节日工作时间]。
现场咨询地址:[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各乡镇供电所],前往咨询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
五、后续处理说明
在公示期满后,若上述用户仍未与供电公司取得联系或未提出有效异议,供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将该笔预收电费转入供电公司营业外收入。
供电公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电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本次销户公示是为了维护电力供应的正常秩序和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希望涉及的用户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若因未及时关注本公示而导致相关权益受损,责任自负。
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营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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