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涉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宁化县公安局、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化县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养殖环节
1、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饲喂畜禽的;
2、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法出售、运输、屠宰病死畜禽的;
3、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二)生产加工环节
1、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肉制品的;
2、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硼砂、工业染料等)的;
3、以低价肉(如鸭肉、猪肉)冒充高价肉(如牛肉、羊肉)生产加工肉制品的。
(三)流通销售环节
1、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文件、无合法来源的肉制品的;
2、销售过期、变质、掺假掺杂、伪造产地的肉制品的;
3、农贸市场、超市、冷库、便利店等场所销售“三无”肉制品的。
(四)餐饮服务环节
1、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的;
2、烧烤店、火㶽店、卤味店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如鸭肉冒充牛羊肉)的。
(五)网络销售环节
1、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微信私域等渠道销售假劣肉制品的;
2、网络销售中虚假宣传、标签标识不合规、冒用认证标志的。
(六)其他环节
1、非法收购、加工、销售走私冷冻肉品的;
2、为制售假劣肉制品提供场所、运输、存储、寄递等便利条件的;
3、其他涉及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110、0598-6828123(公安局)
12315、12345热线(市场监管局)
0598-6839225 (农业农村局)
现场举报:宁化县公安局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三、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所指假劣肉制品,包括但不限于:
1、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品;
2、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
3、添加禁用药物、非食用物质的肉品;
4、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假掺杂的肉品;
5、过期、变质、腐败变质的肉品。
(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行业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主动投案并如实说明情况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拒不配合、继续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奖励及保密与保护
1、对举报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采取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
2、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打击报复。
3、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发布单位:宁化县公安局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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