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居民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居民销售价格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拟制定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居民销售价格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宁化县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宁化县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价〔2018〕15号)文件,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5.1元/立方米。
二、定价依据和理由
1.《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22〕14号)
2.《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
三、拟定配气价格方案
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规定“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准许收益率为税后全投资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拟制定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1.19元/立方米。
配气价格原则上每三年校核调整一次,如投资、运输气量、配送气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校核调整。
四、拟定居民销售价格方案
(一)销售价格方案
《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提出下列方案:
方案一:
以福建长安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天然气的平均采购价格为3.86元/立方米为首次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天然气采购价格情况表附后)
居民销售价格:首次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加上配气价格1.19元/立方米,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调整为5.05元/立方米。
方案二:
以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福建长安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的平均采购成本3.72元/立方米为首次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天然气采购价格情况表附后)。
居民销售价格:首次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加上配气价格1.19元/立方米,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调整为4.91元/立方米;
(二)阶梯气价设置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设置为三档:
第一档:户年用气量180立方米以内(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销售价格为现行居民销售价格;
第二档:户年用气量181立方米至230立方米(覆盖区域内80%-95%居民家庭用户),销售价格为第一档的1.2倍;
第三档:户年用气量超过231立方米(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销售价格为第一档的1.5倍。
以年度为周期,执行12个月为一个周期,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五、其他事项
1.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多人口家庭(人口5人及以上),无商业用途的,可持相关证件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核实后,每增加一人增加第一、二档用气量3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按分档气量分档气价计。 2.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按居民第一档价格执行。
3.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用气价格,每月免费供给5立方米/户的用气量,超过减免数量的按照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执行时间
待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附件:
备注:液体天然气与气态天然气按1吨=1400立方米折算转换
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平均采购价格为3.86元/立方米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平均购气价格为3.72元/立方米。
- 上一篇:关于宁化县第八批人才公寓申请 符合对象的公示[ 08-25 ]
- 下一篇: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 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