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一古稀老人清明祭扫引发火灾获刑
2018
04/05
06:27
宁化县新闻中心
宁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扫墓时因疏忽大意未等杂草清除干净,便点燃蜡烛,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审判时被告人张某已年满75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严禁扫墓人员、香客、游客携带火种进入山林,并且严禁在林内和林缘烧纸焚香,燃放鞭炮。”受传统习俗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不少人上山祭拜先祖时,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及点燃香烛,防火意识薄弱,导致火灾频发。随着一年一度清明节的临近,森林防火工作尤显突出,希望大家上山祭祖时谨守规定,文明、低碳祭祀,切莫“引火烧身”。(赖全平 范 丹 吴其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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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全平 范 丹 吴其彪】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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