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 补助金最高达3万元
2010
10/30
08:27
宁化县新闻中心
从11月1日起,宁化县一年一度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正式启动,凡在宁化县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均可办理职工医疗互助,在1年互助期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的职工,均可享受医疗互助,最高可补助3万元。
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范围和对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职职工。对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患病住院职工给予一定补助。互助金额,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每人60元、企业职工36元,由职工个人缴纳或企业为职工缴纳,也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出资参加。互助金一经缴纳,不再退还。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底。
据了解,职工医疗互助是一种互助互济行为,遵循大数原则,通过职工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来,“聚小钱、办大事”,努力创造“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社会环境。通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增强抵御大病风险能力,缓解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等实际困难。
为保障女职工特殊利益,帮助女职工增强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职工医疗互助还开设女职工特病类,在职女职工只要缴纳25元互助金,如遇规定的四类特病(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阴道癌、子宫内膜癌,乳腺原位癌、卵巢原位癌、宫体原位癌、宫颈原位癌、阴道原位癌、子宫内膜原位癌,子宫或卵巢摘除手术,子宫肌癌摘除手术),补助金标准分别以15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补助。且该互助可与前两项同时参与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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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丽勍】 【责任编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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