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首批3名未成年犯被“消灭前科”
2010
09/02
08:13
宁化县新闻中心
有些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出于一时冲动,但要付出沉重代价,在后来的升学、就业甚至找对象中,贴着“前科”的标签受到歧视。今年5月,宁化县人民法院开始试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在当日举行的颁证仪式上,曾犯抢劫罪的谢某某的母亲,收到宁化县人民法院的颁发的《轻罪犯罪记录消灭证明书》时激动不已:“有了这个证明书,我孩子就更有勇气做人做事了。”
2008年3月,巫某某因与他人合伙抢劫400元而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同年8月,谢某某为了买东西给身患癌症的奶奶吃,而抢劫了一付价值600多元的金耳环而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而6年前3月的一个晚上,罗某某因送朋友回家而与他人发生纠纷争执,后采用暴力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作者:张丽勍 马传辉】 【责任编辑:张林勇】
- 上一篇:张华珠获全国“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 09-02 ]
- 下一篇:宁化中央增投项目总投资逾亿元[ 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