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心顺 库区稳
通组公路修到了家门口
村民代表会上的“特殊”表决
原来,2007年7月,县移民局收到了一封群众来信,举报隆陂村书记吴茂瑜浮报水库移民,将廖有才一家8人登记为移民。接信后,工作人员立即组织调查组到隆陂村调查,他们走访了原村支部书记马祥上、老村民张运财等人,经过调查确认了以下事实:廖有才(原迁移民)1970年与隆陂村中心坑村民张金妹(非移民)结婚,隆陂水库蓄水后到中心坑居住,婚后长子姓张,其余子女姓廖,按当地风俗不能算上门女婿。根据《福建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办法》和《三明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实施细则》精神,调查组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廖有才的妻子及后代共七人符合移民人口登记条件,维持原来的登记情况不变。
可是,不久,又有群众将廖有才的的情况反映到市移民局,市移民局派人到隆陂村进行调查,调查组认为事件的关健在于廖有才是否属于入赘到张家,但在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入赘的问题上群众意见不一。为此,市移民局调查组建议,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将廖有才是否属于入赘到张家这一问题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如大多数村民代表认为廖有才属于入赘到张家,则其后代不符合新增移民人口登记条件,应予删除;如大多数村民代表认为廖有才不属于入赘到张家,则其后代符合移民人口登记条件,应予登记。
于是,就出现了上述的一幕。表决结果,大多数村民代表认为廖有才不属于入赘到张家。因此,县移民局作出维持廖有才一家原有的移民登记情况不变的决定,并将此决定在隆陂村重新进行公示。
“这样的表决,不是第一次。”潘良珍局长说,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工作人员都耐心地跟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取得群众的支持,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并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圆满完成了库区移民人口核实登记和扶持资金发放兑现任务,保证了库区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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