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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办法》有效落地,宁化县公安局迅速响应,组织交管大队及各派出所联合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近日,在城区主要交通路段,宁化公安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对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摩托车、电动车骑行人员即时制止,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向违法人员讲解交通法规,阐明违法行为的安全风险,引导其认识错误、主动纠正,自觉抵制交通陋习。



“在整治中发现,部分市民仍存在侥幸心理,骑行时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新规,更给自身和他人安全埋下隐患。”宁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郑成浩说。


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员、车辆未按时年检、违规改装车辆、无证驾驶等行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会大幅增加交通事故中的伤亡风险。数据显示,未佩戴头盔的骑行者在事故中死亡率是佩戴者的3倍以上。


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11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新规针对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等方面划出了红线,处罚标准也更精准。其中,要求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得携带宠物、边骑行边遛动物,禁止乱冲乱撞、逆向行驶,骑行时接打电话、玩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有违法行为将由交警部门责令整改,并处50元罚款。”宁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郑成浩介绍。


据了解,通过整治行动的持续推进,我县交通出行环境显著优化,各类交通违法乱象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更趋规范。如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主动佩戴头盔的现象日益普遍,头盔已成为市民出行 “安全标配”,佩戴率较整治前大幅上升。


记者 阴海林 通讯员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