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届宁化县委第十六轮第一批巡察启动 4个巡察组进驻部门巡察
2020
04/14
15:52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4月中旬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水土保持中心开展巡察。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县委第一巡察组 | 县委第二巡察组 | 县委第三巡察组 | 县委第四巡察组 |
被巡察单位 | 县信访局 | 县审计局 | 县残联 | 县水土保持中心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刘明新 副组长:曾志程 | 组 长:廖善德 副组长:修 俊 | 组 长:张东华 副组长:刘林平 | 组 长:雷恒寿 副组长:周剑芳 |
专门值班 电 话 | 18020863820 (8:00—20:00开通) | 18020866083 (8:00—20:00开通) | 18065814053 (8:00—20:00开通) | 15396170065 (8:00—20:00开通) |
通信地址 | 宁化县委巡察办 (县委二楼) | 宁化县委巡察办 (县委二楼) | 宁化县委巡察办 (县委二楼) | 宁化县委巡察办 (县委二楼) |
信箱位置 | 宁化县政府院内信访局一楼门口巡察组信箱 | 宁化县翠江镇朝阳新村十五路21号3幢201号(县审计局)大门口巡察组信箱 | 宁化县残联大门边巡察组信箱 | 宁化县水土保持中心三楼(电梯旁)巡察组信箱 |
信访受理 范 围 |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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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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