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名单”信息公示表
“黑名单”信息公示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单位名称 | 三明市绿之韵酒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梁 爽 |
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424561694117 |
单位所在地址 | 宁化县石壁镇红旗村松子岗17号 |
严重失信行为描述 | 当事人经营的“东方竹语”酒标签中标示含有人参、当归、牛樟芝、灵芝等物质的虚假内容。被处以:1.没收召回扣押的2406瓶“东方竹语”酒;2.没收违法所得4605.2元;3.处货值金额七倍的罚款,计1176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宁市监执处字〔2018〕71号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及日期 |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
纳入黑名单期限 | 2020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 |
市场和行业禁入要求 | |
认定机关及日期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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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信息公示表(自然人) | |
姓 名 | 张 忠 山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
身份证号 | 3504241974****0816 |
严重失信行为描述 | 一、被告张忠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二、被告人张忠山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760.1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在案扣押的手机、硼砂、明矾等物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进行处理。 |
行政(刑事)处罚决定书编号 | (2019)闽0403刑初79号刑事判决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及日期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6日 |
纳入黑名单期限 | 终 身 |
市场和行业禁入要求 |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认定机关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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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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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信息公示表(自然人) | |
姓 名 | 龚 崇 斌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宁化县龚崇斌白果摊 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3504241974****0019 |
严重失信行为描述 | 龚崇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
行政(刑事)处罚决定书编号 | (2019)闽0424刑初134号刑事判决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及日期 | 宁化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日 |
纳入黑名单期限 | 终 身 |
市场和行业禁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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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机关及日期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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