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在线_客家祖地_中央苏区_黄慎故里_长征出发地_宁化新闻_宁化新闻中心_宁化_石壁

宁化县农业局关于 2018年粮食产能区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报名的公告

2018
03/01
18:10
根据省农业厅的安排,2018年我县新增粮食面积17500亩,下达项目资金350万元。为更好地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主体承担粮食产能区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1、水稻工厂化机插育(供)秧示范点:2018年新建产能区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

2、粮食产能区“五新”技术示范推广:各乡镇农技站

3、试验、示范: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承担过试验、示范项目的主体优先。

二、实施内容

1、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2018年粮食产能区继续配套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建设智能化板房式叠盘暗出苗车间,配套浸种消毒池、浸种网兜、带钩钢结构吊篮和电动升降装置;配套播种操作间和秧盘精量播种流水线,包括自动化水稻催芽机、自动化水稻精量播种机、碎土机、育秧硬盘、水稻育秧全营养基质、塑料平板双面托盘、叉车和日产乘坐式高速插秧机等设备。

2、水稻“五新”推广。以农业“五新”技术推广为抓手,大力推广水稻新品种、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头季机收再生稻、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一批先进适用、增产增效、绿色生态技术。组织各类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产能区内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产能区水稻“五新”科技水平和种植效益。

3、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粮食产能区建设,推进产能区建立稳定和利益共享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与项目建设机制,提高种粮比较效益。

三、申报程序

1、乡镇农技站及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项目申报指南向县农业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本项目。 

2、县农业局组织有关农业专家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选项,确定拟实施该项目对象,并在宁化在线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文确定项目实施对象。

3.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向县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宁化在线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五、申报材料

申报农业经营主体需报送项目申报表及其必要的附件,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

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

 

附件:1.宁化县2018年粮食产能区“五新”技术新增示范片申报表

  2.2018年粮食产能区工厂化育秧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3.2018年粮食产能区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宁化县农业局
                              2018年3月1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马威】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