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在线_客家祖地_中央苏区_黄慎故里_长征出发地_宁化新闻_宁化新闻中心_宁化_石壁

宁化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6
11/08
10:16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宁化)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住建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5〕36号)要求,经宁化县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我县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0元/吨,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宁化县物价局
 
2016年10月31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马威】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