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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宁化县卫生局、宁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职责交接的通告

2014
08/26
11:32

 

    根据《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委办〔2014〕55号)文件的规定,宁化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安全监管职能由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为了保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8月25日零时起,原先由宁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宁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由宁化县卫生局承担的餐饮业、食堂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转由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仍由质监部门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仍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仍由卫生部门监督管理。
 
    二、按区域设立的翠江、湖村、石壁、曹坊、安远等5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负责管辖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翠江所管辖区域为翠江镇、城郊乡、城南乡;湖村所管辖区域为湖村镇、泉上镇、水茜乡;石壁所管辖区域为石壁镇、淮土乡、济村乡、方田乡;曹坊所管辖区域为曹坊镇、治平畲族乡、安乐乡;安远所管辖区域为安远镇、河龙乡、中沙乡)。
 
    三、为方便群众办理与食药监局职责相关的行政许可,可就近到相应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或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筹建中)办理。
 
    四、涉及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质量安全和监管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信访、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咨询等事项请到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98—6823405)咨询办理。
 
    特此通告。
 
 
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化县卫生局
 
宁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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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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