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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一)

2010
03/23
19:57
宁化县卫生局

 

 201012

宁化县卫生局

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

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为保持我县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进一步消除免疫空白人群,根据福建省卫生厅闽卫疾控函[2010]17号和三明市卫生局明卫函[2010]1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根据《2009/2010年度宁化县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人力、物力保证强化免疫质量,确保每名儿童尤其是流动人口中的儿童都能得到免疫,严防走过场。认真做好安全接种工作,加强对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做好有关防范措施,注意节约疫苗。

三、 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

附件:2009/2010年度宁化县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年二月三

  

主题词:开展  脊髓灰质炎疫苗 强化免疫  通知    

抄送:三明市卫生局 三明市CDC

宁化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2月3(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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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09/2010年度宁化县脊髓灰质炎疫苗

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的精神,为巩固福建省无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成果,实现消灭脊灰目标,根据福建省《2009/2010年度福建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104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了切实做好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疫范围、对象、时间

宁化县所辖各乡(镇)所有于20061120091231期间出生的儿童,除常规服苗有预防接种记录且距强化免疫日期未到28天的儿童不给服外,其余儿童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一剂次脊髓灰质炎疫苗。

强化免疫时间为20104910日。

二、免疫活动实施

(一)县卫生局负责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安排好必要的工作经费,实行免费接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免疫活动的具体实施,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工作。

(二)要加强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要通过电视、传单、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在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宣传发动要深入到所辖区域的街头巷尾,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在强化免疫活动开展期间,每个接种点都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宣传活动要求在免疫活动开始前17天开始,持续至活动结束。201047之前,县、乡两级要完成对所有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的各类人员的培训。

(三)目标儿童调查摸底。各乡镇应组织好辖区的儿童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儿童的登记工作,对摸底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并于201035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应结合乡镇实际采取定点、巡回、入户相结合的接种方式,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固定接种点原则上设在常规免疫接种点,每个接种点应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临时接种点可设在村卫生所、农贸集市、车站等场所。入户接种的接种人员应选择适宜时间入户,如早上、中午或晚上,以保证发现更多的儿童,提高效率。

(五)疫苗必须在规定的温度下储存、运输和分发,直至喂服到肚。各接种点在儿童服苗前应告知家长疫苗的禁忌症等相关内容,按要求对接受强化免疫的儿童进行登记,将接种资料登入卡证,各乡镇卫生院、接种点要保存本次强化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三、督导

(一)要组成督导小组,对重点乡、村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以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质量。督导结果要在督导活动结束后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地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二)每个乡镇、街道至少保证有一名县级卫生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保证有一名乡级卫生工作人员参加督导活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对城乡结合部、矿区、华侨农场等流入人口聚居地、山区农村等流出人口聚居地等重点地区应加强督导,强化免疫活动必须有县级以上专业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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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种率评估

快速评估的重点是抽查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流动人口聚集地和预防接种薄弱点等。评估工作在201041113日完成。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抽查方法:在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应对免疫活动进行快速接种率评估,评估要求如下:每县要调查90名儿童,在重点地区抽2个乡镇(县所在地乡镇和薄弱乡镇各1个),每个乡镇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每个村入户调查10名目标儿童,每个乡镇累计调查30名儿童;另每个县城在市场、车站调查30名目标儿童(当月910日不在本县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和接种点的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疫苗的儿童,要当即补服。

五、资料收集与报告

现场工作表和统计汇总表由县疾控中心提供,请各乡镇统计汇总相关报表,于2010415日前分别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上报。信件邮寄到宁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科,电子文档传送至nhjkcrbfzk@sina.com

附表:

1-1  福建省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情况

1-2  福建省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调查表

2-1  福建省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组织、人员情况统计表

2-2  福建省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统计

2-3  福建省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统计表(常住儿童用)

2-4  福建省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统计表(流动儿童用)

    2-5  福建省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接种快速调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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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伍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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