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2022
12/26
07:40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联合宁化县检察院、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南镇等部门及赔偿义务人在城区东山桥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将3.85万余尾团头鲂鱼苗放入东溪流域。
此次活动秉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损害、谁承担"的原则,引导两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养殖企业积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通过磋商,两家养殖企业同意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修复,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让损害生态环境的赔偿义务人不仅承担行政处罚后果,还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警醒更多企业自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做到守法经营,以实际行动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好宁化的绿水青山。
下一步,宁化县将继续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向社会传递“补偿生态,修复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提升宁化县生态环境质量。
记者 张煌鹏 李鹏程 通讯员 吴鑫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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