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215名自收自支乡镇干部将转换经费性质
2010
09/06
00:10
宁化县新闻中心
根据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乡镇机构改革中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转换经费性质的实施意见》(宁人[2010]86号)等文件精神,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自收自支人员进行了全面考核,在征求自收自支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已将自收自支人员转换经费性质及分流安置情况上报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张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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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丽勍】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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