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一男子再度偷砍红豆杉获刑拘
2010
08/21
07:13
县林业局
曾因非法运输国家Ⅰ级重点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而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的李某某,在缓刑期满后不思悔改,又打起南方红豆杉的主意。8月10日,李某某因非法采伐南方红豆杉被宁化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1月11日,宁化县治平畲族乡湖背角村村民李某某在明溪县翰仙镇碰到昔日雇请其伐木的包工头江西人陈某某,陈某某请李某某帮忙弄一株南方红豆杉。李某某答应后,陈某某于1月14日来到宁化县治平畲族乡。1月15日,李某某用摩托车载着陈某某来到坪埔村人迹罕至的连里坪山场,找到一株南方红豆杉,在山上,李某某和陈某某议定:李某某负责采挖、砍伐并将南方红豆杉的树蔸和木材运输到治平畲族乡外的地点盘车后,陈某某支付1.2万元货款给李某某。1月16日,李某某雇请两个工人和陈某某一起,到该山场采挖1株南方红豆杉,并雇请彭坊村村民范某某运输。1月17日凌晨,当范某某开车运至坪埔村左坑三岔路口时被宁化县安乐森林派出所民警查获。李某某闻讯后迅速外逃,安乐森林派出所对李某某实行上网追逃。8月10日,李某某在悄悄潜回家中时被布控的森林公安民警抓获。(陈华平 范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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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华平 范衍清】 【责任编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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