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 第一章 生产力概况
2010
01/12
17:00
《宁化县志》
宁化农业生产,历史上主要由男劳力负担。民国36年(1947)全县有农业劳动力34876人,占总人口的28%,每个劳力负担耕地17.15亩,复种指数约120%。
解放后,发动青壮年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妇女劳力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女劳力一般占总劳力的30~40%左右。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时,全县农业劳力为61362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9.75%,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8.18亩,耕地复种指数为155%,按当时生产操作技术和生产要求,劳动力基本能适应生产的需要。但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出现经济困难,粮食产量下降,人口减少。
1964年以后农村人口和农村劳力不断增加,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迄1981年,全县农业劳力增至87312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4.11%,每个农业劳力平均负担耕地降为5.08亩,耕地复种指数达154%。1982年起全面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农业劳动效率大为提高,农活花工数量减少,全县农村剩余劳力达33100多个,占全县农业劳力总数的37.37%。这些剩余劳力虽然逐年都向乡镇企业转移一部分,但其出路问题仍然没有全部解决。1987年全县农村劳力105423人,平均每个劳力负担耕地4.13亩。据县统计局定点调查推算,农村剩余劳力仍占劳力总数的30.5%,约32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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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伍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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