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宁化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水岸共治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宁化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原则
乡镇级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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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项目  | 
				
					 目标要求  | 
				
					 考核分值  | 
				
					 评分原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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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建立及运行  | 
				
					 成立全面深化河长制和流域水岸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河长制办、治水办工作机构,落实场所、办工人员等;办公科室的确立、办公地点挂牌,办公室内的职责制度、图表上墙;刻制河长制办公室公章、设立财政专户,工作经费有列入财政预算;明确各级河(段)长、专管员,建立详细管理档案,并进行公示;按照县河长制办的统一格式制作河段长公示牌;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河长制工作动员会和每月一次的推进会议;按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和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内业材料的归档。  | 
				
					 30  | 
				
					 结合《宁化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河长制办〔2017〕9号),实行常规工作负向减分考核,后续完善的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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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次检查还未跟进的按第一次检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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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和责任落实  |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河流“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档案;按要求制订《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乡镇级河长制各成员单位、村级河道专管员职责》、《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例会制度》、《报告制度》、《上下游协调机制》、《投诉举报制度》、《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巡察制度》、《工作考评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长效管护机制》。  | 
				
					 25  | 
				
					 每少一项扣3分 (可以扣至负分)  | 
				
					 后续上级要求的制度建设一并列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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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态化管理推进  | 
				
					 按照县下发的《河道管理岗位职责》、《河道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河道管理工作,落实河长巡查制度(实行河道专管员一天一巡查一清理,村级河长三天一督查一报送;乡(镇)级河(段)长一周一检查一通报;县级河长一月一督查一汇报;综合考评组一季一会议一评比);落实各级河长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开展;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对责任河道发现的重大污染事故或严重污染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加强检查指导)、水岸共治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协调研究解决责任河道治理涉及的项目推进工作)、投诉举报制度(认真记录登记、及时交办、跟踪落实和反馈)、长效管理机制(与村签订责任书或村规民约,落实河道保洁及河道清淤,履行管、保、治“三位一体”职责)、信息报送制度(工作落实及时报送,工作简报信息每月3篇以上)  | 
				
					 35  | 
				
					 落实河道巡查工作6分;落实推进会议4分;落实挂牌督办3分;落实水岸共治项目协调推进工作5分;落实投诉举报工作2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6分;落实信息报送制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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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满意度监测  | 
				
					 根据县环保局水环境交界面出水断面水质监测考核,主要考核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两个指标符合检测标准;当地群众治水满意度高;群众举报处理及时。  | 
				
					 10  | 
				
					 由县环境局提供数据,好10分;中8分;差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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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工作措施  | 
				
					 有创新思路和举措,有推广价值实行正向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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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每一项加2分;市级5分;省级10分;国家级主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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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管理单位考核评分表(主要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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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项目  | 
				
					 目标要求  | 
				
					 考核分值  | 
				
					 评分原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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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道挂包 工作责任  | 
				
					 1.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3.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整改挂包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等工作;4.落实河长交办的挂牌督办、协调推进、投诉举报、信息反馈等工作;5.协调筹措水岸共治项目及资金。  | 
				
					 20  | 
				
					 各项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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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部门 工作职责  | 
				
					 落实《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宁化县小流域“水岸共治”工作意见(2016——2018)》中规定的部门工作职责  | 
				
					 15  | 
				
					 未落实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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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配合  | 
				
					 1.按照《宁化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宁化县小流域“水岸共治”工作意见(2016——2018)》要求联合办公、挂职办公;2.落实部门职责,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汇报;3.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推进会议、督查考核;  | 
				
					 20  | 
				
					 第1项8分;第2项6分,每次不及时和延误扣0.5分;第3项6分,每次缺席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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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动机制  | 
				
					 建立涉水环境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及时完成河长制办、治水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 
				
					 15  | 
				
					 每缺席和延误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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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水岸共治九大工程  | 
				
					 流域整治九大工程各项目组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工作措施等。(由县环保局牵头制定考核细则)  | 
				
					 30  | 
				
					 结合水岸共治工作考核方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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