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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河长制,推进流域水岸共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7
06/19
15:53

为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流域水岸共治,持续推动水环境建设,巩固和发展“三清六治”工作成果,确保流域整治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改善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现《全面深化河长制,推进流域水岸共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意见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深化”河长制”、“水岸共治”工作责任落实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要求,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县、乡(镇)、村三级河道管理网络,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一)县级河长以上率下,协调引领。县级河长对责任河道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负总责。

1.负责审定责任河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乡镇级河长和河道挂包单位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责任河道工作落实,靠前一线,协调指挥,带头开展河道“治、保、管”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以上河道巡查,准确掌握河道具体情况,指导乡镇建立“一河一档”河流档案,针对河流问题开展整治方案研讨,制订“一河一策”工作方案。

3.检查督促乡镇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促进河道防治、保洁、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4.协调解决河道突出问题,研究河道治理重大问题、水岸共治项目建设及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水问题,原则上每每月开展一次协调会。

5. 创新工作典型亮点,推动河道示范点建设。

   (二) 挂包单位协调配合,积极推动。负责推动、指导、督促挂包河道治水工作。

1.协助县级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对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治理标准、政策措施、指导意见,并组织协调乡镇、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

2.每月开展一次河道巡查,摸清河情,指导乡镇列出河道问题清单,建立责任清单,落实成绩清单。

3.配合做好河长挂牌督办内容的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挂包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4.领衔办理一个以上重点污染源治理工作。

5.指导责任河道综合性示范点创建,帮助乡镇整合资源、载体,形成彰显本地工作特色的示范亮点。

(三)乡镇级河长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镇级河长是属地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统筹开展辖区内水环境建设,对辖区水质改善负责。

1.摸清辖区河道实情,实行清单管理,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管理档案,围绕水岸共治“六份表格”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并实行销号制管理;

2.落实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推进“三清六治”工作,履行“水岸共治” 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职能,负责推动河道保洁、违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创建示范河道等。

3.组织协调辖区内治水问题,对县级河长交办和重大问题或事项、辖区内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牵头研究解决下级河长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汇报。

4.落实治水巡查,牵头建立乡镇级巡查队伍,落实长效巡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河道巡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河道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5.落实长效机制,与村级河长签订责任书,督促村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多元化治水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治水领域;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6.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发群众治水热情,引导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建立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开展回访工作,提高治水群众满意度。

    7.按时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其他事项,严格落实月报制度,将治水情况及时上报县河长制办和治水办。

    (四)村级河(段)长常态管理,积极落实。村级河(段)长是河道管护第一监护人。

    1.落实本村环境卫生、村容村貌整治,督促村民按照“五清”要求抓好门前三包,并将河道纳入保洁范畴,认真组织本村河道长效保洁。

    2.每周开展两次以上河道巡查,及时制止乱排、乱倒现象,及时劝阻电鱼、炸鱼、毒鱼现象,发现重大污染水环境事项及时上报。

    3.落实村规民约和文明公约,引导村民投工投劳,主动参与水环境建设。

    4.认真组织实施流域“水岸共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违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河岸绿化、农业面源污染等工作;

    5.开展示范河段创建,争当“十佳河长”,争创“最美河流”。

    6.及时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河道专管员扎实履职,具体实施

1.落实河道每日巡查、日常保洁工作,及时认真打捞和清除河道内各种漂浮物、垃圾和杂乱水生植物。

2.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和河坡上倾倒垃圾、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制止在河坡上堆放物料,一经发现及时给予清除;及时制止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行为。

3.保护和管理好沿河设置的河道宣传牌、河长公示牌,做好河道范围内的林木绿化管理工作。

4. 按要求开展晒河工作,及时上传河道信息。

5. 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汇报河道管理情况。

    (六)河道警长保驾护航,主动配合。

1.负责协助各级“河长”开展河道治理相关工作,做好对管辖的主要河流的巡逻工作。

2.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治污、排水、供水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

3.依法从严打击在流域整治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洪涝灾害时机进行盗窃、抢劫等违法行为,确保流域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河长制办、治水办统筹协调、扎实推进。

1.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并形成指导性意见。

2.做好督查考核,对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跟踪,对重大污染事故和污染隐患进行督查督办,制订河长制考核办法,治水办及时通报水质情况、水岸共治项目推进情况。

3. 做好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治水、爱水、护水;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并推广治水典型,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4. 开展流域综合整治,组织人员实地踏勘,推进项目落实地实施,推进面上工作有效落实。

5. 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办理,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

6.及时完成工作指挥部、县级河长交办的工作事宜;主动与上级对接业务,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整改落实等工作。

二、完善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管理

(一)加强河长巡河巡查

1.河道巡查要求:实行河道专管员一天一巡查一清理,能及时处理的给予当场处理,发现河道异常问题无法及时解决的,需立即上报村级河长;村级河长三天一督查一报送;乡(镇)级河(段)长一周一检查一通报;县级河长一月一督查一汇报;综合考评组一季一会议一评比。

2.河道巡查要求: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河道巡查,对自己的责任区进行全方位的实地察看,从水体颜色、清洁度外观、气味等来方面来感觉水质情况,并对河岸、河滩进行细致检查,是否存在乱堆、乱弃、乱排、占用河道等污染河道和阻碍行洪的现象,一均发现,及时追根溯源,查找具体原因,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立即上报上级。同时做好当天的巡河日记。

3.晒河上传要求:对未发现异常的河道,每周上传1—2张;对发现有问题的河道,要及时上传问题点现场照片,待处理后在同角度拍摄成对比照片进行晒河,同时各乡镇要做好汇总归档工作。

4.河道清理工作:专管员应及时认真打捞和清除河道内各种漂浮物、垃圾和杂乱水生植物,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和河坡上倾倒垃圾、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制止在河坡上堆放物料;对需提交河长处理的应及时沟通,直至处理清楚为止。

    5.河道交界面管理:加强交界面管理工作,上游往下游直排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巡河中发现交界面上下游10米内有污物,应及时拍摄现场,下游可指令上游进行清扫,同时报乡镇河长制办处理。

6.河长督查工作要求:对专管员未上报而被上级河长督查到有问题的河道,每发现一处扣专管员50—200元不等的处罚,同时每起扣罚乡镇考核积分1分以上,累计纳入年终综合评比。

(二)规范河长制日常管理

1.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对各类投诉举报,各级河长和联系部门要认真对待,做好记录、登记,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并抓好跟踪落实和处理反馈。

2.落实“水岸共治”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各级河长要坚持问题导向,协调各方关系,采取主动措施,及时研究重点难点,寻找突破口,促进整改落实;对项目推进要加强跟踪指导、促进服务、突出检查。

3.加强督查督办,各级河长、挂包单位、河长制办和治水办要加强对下级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要及发出整改督办单,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4.定期开展工作例会(现场会)和落实汇报制度,及时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促进信息共享,推进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5.建立联动机制,各级河长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上下游、左右岸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防联治格局。

6.落实河长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制订管、治、保工作目标和任务,设立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三)完善河道整治管理机制

1.扎实推进“三清六治”工作,重点做好治污保水清,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治乱保有序,清理整治乱占乱建、乱填乱倒等河道乱象;治涝防水淹,加快实施“雨水管网、排水防涝、高水高排”防洪排涝工程包;治电畅水流,防止河流减水、脱流;治砂除水咸,严打非法采砂,推广机制砂;治藻让水净,严防藻类集中爆发。通过沿线沿河污染源的彻底整治清理,并通过工程措施修复流域来实现水生态环境。  

2.建立完善水质预警机制,环保部门要定期对乡镇、交接断面进行监测,建立交接断面水质清单,实行每月一通报,对列入黑臭河整治提升的河道要加大监测次数,视情况给予挂牌督办,并加强复查评估。

3.完善动态管理,对出现问题反弹的河道,要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1.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与公、检、法协调联动,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等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环境犯罪的典型案件。

2.构建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河道治理建设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市场主体投入水环境建设,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水污染治理和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探索“企业认领”、“河权到户”治理管理河道,搭建有效平台推行第三方运营。

3.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有效途径,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将农村保洁纳入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农村卫生保洁资金;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河道清淤轮疏管理。

4.深化信息化管理,加强智慧平台建设,提升应急能力、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信息共享和公众参与水平。

三、突出监管,推进成效全方位管控

1.对因履职不到位或失职渎职致发生“三清六治”严重反弹而造成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求作整改承诺;对被上级媒体曝光反弹性质恶劣的,以及因截污纳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到位或偷排漏排,达不到验收标准而一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加强河长履职考核。将考评结果纳入责任人年度业绩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表彰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和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和挂包责任单位给予行政约谈和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或失职导致发生垃圾河、黑臭河严重反弹或重大污染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

3. 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落实“河长制”和“水岸共治”工作;建立完善河长微信群,促进河长与广大群众的交流互动,及时掌握河道管理情况,掌握民众投诉和建议,进一步拓宽公众监督参与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支持、参与治水,发挥人民群众在治水中的主体作用,努力营造人人争当“河长”、全民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

 

 

                     宁化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办公室

                    宁化县流域“水岸共治”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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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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