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非机动车自行车在红绿灯路口的行走路线有疑问 | ||||
来 信 人: | 张香珠 | 来信日期: | 2018-08-31 | 信件编号: | 201808310725041430 |
信件内容: | 请问交警叔叔:在体育馆与城东中学之间有一个红绿灯路口,孩子从法院方向骑自行车去城东中学上学,请问该按什么路线安全通过这个红绿灯路口?如果根据左转绿灯骑行,就会跟机动车车流一起走,很不安全!如果跟着左边路基左转,就违反交规,可能会与对向右转车辆相遇,也不安全!请问该怎么走?谢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8-09-0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张女士,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