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财政所任意扣押补贴谁给的权利? | ||||
来 信 人: | 范先生 | 来信日期: | 2018-08-08 | 信件编号: | 201808080105014410 |
信件内容: | 林权证登记在个人名下所有的天然林补贴款,林权单位委托林业站办理,将其补贴打入股东合伙人帐户,但财政所百般刁难,拒绝办理,请问可有法律依据?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林业局 处理时间:2018-08-10 处理状态: 处理中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林业局 处理时间:2018-08-1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拨付程序如下:补助资金下拨到各乡(镇)财政所,再由各乡(镇)财政所按照管护补助支出项目进行拨付。具体金额由各乡(镇)林业站根据各村天然商品乔木林分资源,核实补助面积,林权所有人凭林权证等有效的权属证明或相关依据再向林业站申请补助资金,核对无误后登记造册送所在乡镇财所办理拨付手续。 我县2016年、2017年补助资金均已下拨到各乡(镇)财政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