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烟草局定量收烟 | ||||
来 信 人: | 陈标 | 来信日期: | 2018-08-07 | 信件编号: | 201808071038583206 |
信件内容: | 对于烟草公司每户定量收烟,导致部分烟农留有大部分烟叶无处销售,你怎么看?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烟草局 处理时间:2018-08-1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网友对我局烟叶收购工作的关注。关于你反映定量收烟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局按照上级下达烟叶种植计划组织烟叶生产,在烟叶移栽前与每一户烟农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按实际种植水平约定合同产量、种植品种、种植面积、种植株数、等内容。同时移栽后对烟农烟叶种植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确保烟叶种植合同真实性和有效性。但对于超计划或无合同种植的烟叶不予收购。因此,广大烟农要牢固树立合同种植意识,按照分配的种植计划组织烟叶生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