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过程清晰,事实清楚 | ||||
来 信 人: | 张华琴 | 来信日期: | 2017-11-09 | 信件编号: | 201711091108393562 |
信件内容: | 本人携同丈夫,儿子,婆婆于9号晚上六点伴左右自驾车至夏商百货商场购物,途经非凡之恋时,手机落于其店中,半小时返回找时其店员否认有拾到手机,监控显示,在我走出这个店,与再次返回过程中并未见任何人进出该店铺。事实如此清晰,但是该商产上层领导并未给予任何说法,只说,就算调了监控,也不可能拿回手机。。。这难道就是大商场客人丢东西处理事情的态度。希望有人民的公仆能为我伸出援手!!!万分感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7-11-1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张女士,您好!一旦发现手机丢失,应该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报警,告诉办案民警手机是在哪儿丢的、什么牌子、什么型号等一些具体的信息,有监控的地方调取监控视频,提供手机号码和出厂串码作为凭证。在这里警方提示广大群众:丢了手机要第一时间报警,报案不仅会帮助找回手机,更能体现市民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态度;给手机安装手机卫士、定位系统、设置手机密码等,可运用软件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甚至找回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