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讨个公道 | ||||
来 信 人: | 小刘 | 来信日期: | 2017-08-30 | 信件编号: | 201708300116432349 |
信件内容: | 本人叫罗秀子,系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安乐镇赖畲村二组村民,2017年8月19日我丈夫刘日虎经本村村民温发根(温发根系老板雇佣员工)叫去安乐村砍竹子,第二天也就是2017年8月20日上午9点发生意外,竹子从右胸穿透至左胸导致出血过多swTH,(事发地属安乐镇安乐村,由廖学华承包,也就是老板,廖学华现居住在清流县田源乡廖武村),出事后我们家人赶到事发地的3个多小时时间内,老板一直未采取任何有效抢救措施,也未拨打120急救,让我丈夫慢慢死去,至生命于不顾。 我家全家务农,2015年5月19日的洪灾泥石流中,房屋倒塌,于2016年到2017年建房子,现在已经负债累累,生活极为困难,丈夫的突然去世更是雪上加霜,一个活生生的家里顶梁柱,说没有就没有了,让谁也接受不了。我没有法律知识,现在连通过法律解决的诉讼费都没有,现恳请政府有关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给我们一个合理赔偿! 事情发生后我们跟老板协商中老板说他们负全责,私了,给他们5天时间。5天后他们否认雇佣关系(工友证明是雇佣关系),一拖再拖,追究死者责任。 经过村委找到安乐镇派出所和司法所出面调解,但是调解很不理想,派出所和司法所并没有保持中立态度,对方想给30万私了,家属不能接受。 恳请上级领导帮我们讨一个公道,给予家属一个合理的赔偿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司法局 处理时间:2017-08-31 处理状态: 处理中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司法局 处理时间:2017-09-0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罗秀子,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司法所一直积极主动参与你所诉纠纷的调解,于2017年9月4日你们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