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湖村村建站乱收费 | ||||
来 信 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7-08-17 | 信件编号: | 201708170947296600 |
信件内容: | 现在不动产是县里统一办理,但是湖村村建站在老百姓办理改建、过户手续时,收取少则三五百,多则两三千的钱,而且还不开发票,请问合理吗?请巡视组好好查查!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湖村镇 处理时间:2017-08-2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所反映村建站在群众办理改建、过户手续中收取费用、未开具发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文件规定:对建制镇所在地,新建、改建房屋,按住宅一类30元/㎡、二类25元/㎡、三类15元/㎡,收取城市基础配套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317号)文件规定:房屋交易,按一类20元/㎡、二类12元/㎡、三类6元/㎡收取房屋交易手续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房屋转让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6〕23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房屋转让,按新建房屋2元/㎡,存量房屋4元/㎡,收取相关费用。我站所办理改建、过户手续均有开具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不存在乱收费不开票现象,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 湖村镇村建站 2017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