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请求规范管理小红车 | ||||
来 信 人: | 一名实在 | 来信日期: | 2017-08-06 | 信件编号: | 201708060733244665 |
信件内容: | 本人今天(8月6日)11点20分左右在南大街路口,等待绿灯,我前面的一辆写着“宁391”小红车,直接招呼路边五六十岁的男子坐车,该男子站在小红车旁边谈好价格后上车,此时红灯还有十几秒,小红车直接在斑马线上左转掉头,斑马线上还有行人,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该男子在站机动车道上谈价格发生意外谁负责,请求相关部门加强小红车管理。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交通局 处理时间:2017-08-08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公安局 部门处理, 于 2017-08-15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7-08-1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交警大队将联合行政执法局对城区车辆停车秩序进行联合整治,同时,加大对该路段的管控力度,利用城乡电子监控探头录入载客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无牌照车辆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按照车辆编号和车主身份信息录入交通违法系统,定期通知车主和驾驶人在15日内接受处理,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主动接受处理的一律暂扣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创文明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