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生育险如何报销 | ||||
来 信 人: | 小张 | 来信日期: | 2017-07-12 | 信件编号: | 201707121105537264 |
信件内容: | 一,去哪里报销。二,需要什么材料。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医保中心 处理时间:2017-09-1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生育保险在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宁化管理部(宁化县医管中心)报销。具体报销材料如下: 1、《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单》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第一、二页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街道计生办开具的《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复印件并盖计生办章;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均为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申报人农业银行帐号。 申请期限:费用产生之日起一年内。 如还有疑问,请打咨询电话:0598-6832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