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初中招生问题 | ||||
来 信 人: | 谢 | 来信日期: | 2017-07-07 | 信件编号: | 201707070517074751 |
信件内容: | 我的小孩在深圳小学毕业了,现在想回宁化读初中,户籍属于中沙乡的已经江滨一号买了房子,现在是要到哪个学校去报名都需要什么材料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7-07-1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贵家长,根据招委会审议通过的《宁化县2017年中小学、幼和园招生工作意见》(宁招委【2017】2号)文件精神,本县户籍、外县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凡属此类对象须于7月10日至14日前到教育局中招办进行材料审核和报名。 外县外区就读小学的毕业生回宁化就读初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居住证明材料:户口簿,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 (2)原学校的学籍档案材料:全国学籍系统信息表打印件。 欢迎来电或来人教育局中招办咨询有关政策,电话:6821292(宁化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