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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对宁化城管局不满
来 信 人: 老百姓 来信日期: 2020-10-10 信件编号: 202010100114498952
信件内容: 前段时间评文明城市,全部都很配合,现在全国各地评文明城市以结束,现在贴在店里玻璃上的广告城管还是要来拿掉,请问城管领导真的撕掉玻璃广告就能马上升级文明人了吗?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20-10-1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根据《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持门店外立面美观、整洁,牌匾、标识、灯箱等规范、整洁。”及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公共楼道以及户外设施和树木上擅自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对擅自张贴、涂写、刻画的文字、图案以及擅自吊挂的广告、宣传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清除。”故我局在开展创城整治时,对您店铺张贴的广告进行清除。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和支持!